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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止公共政策受特殊利益集团的掣肘

作者: 迟福林   时间: 2010-05-09    已有人阅读过

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多元社会条件下,各个社会群体在公共政策中博弈是一种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表达能力的不对称,可能造成特殊利益集团掣肘公共政策的现象。近年来,垄断行业、房地产业、金融证券业等多个行业,政商勾兑寻租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整体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应当抓住矛盾最突出的环节,有效地遏制特殊利益集团。

1. 打破垄断行业改革中的特殊利益

当前,垄断行业改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特殊利益比较明显的一个领域。在这一领域,多种特殊利益遭到社会的质疑,包括高管的工资问题、行业工资远高于一般行业的问题、作为国有资产“公器私用”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久拖不决,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转型的问题,还会使老百姓失去对市场化改革的信任,对整个改革失去信心。在第二次转型中,应当切实建立起权威性、独立性、专业化的反垄断机构,大刀阔斧地破除垄断行业的特殊利益。

2. 打破房地产行业的特殊利益

房地产行业也是一个特殊利益泛滥的“重灾区”。按照公认的国际标准,房价与收入之比在4~6倍之间是比较合理的,而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2007年中国的房价与收入之比平均为15,北京为23,上海为17倍。高房价的背后,不仅有房地产商的利益问题,还有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一项针对2008年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近来各地相继爆出了一批身价越来越高的“地王”,纷纷囤积级差地租最高的地块,一些是央企参与的角逐。这次中央提出遏制过高房价,克服房地产领域的特殊利益,已成为所有举措中最关键的环节。

3. 打破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官本位”

加快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制等事业单位改革将是中国投资于人,建设创新大国的重要举措。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要建设一流的创新大国,最难的是克服事业单位领域的“官本位”。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都参照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在事业单位内部,做领导往往比作专业更有地位,待遇更高。这使得许多优秀的专业人员热衷于做领导,在做了领导之后,大量的精力主要放在行政事务上,形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为此,新阶段的事业单位改革要从传统的体制束缚中走出来,关键在于打破“行政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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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定价:49.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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