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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乡一体化对城市化进程有决定性影响

作者: 迟福林   时间: 2010-05-05    已有人阅读过

城乡一体化实质上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以城市化为主线扩大内需,尤其要把握好城乡一体化节奏,以城乡一体化推动又好又快的城市化进程。

1. 以城乡一体化矫正“半城市化”和加快城市化

此次金融危机中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暴露了“半城市化”和“逆城市化”的突出问题,农民工没能在城市安居,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摇摆。由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和公共服务等制度,从农村产业转移到城市产业的人口既无法在城市安居,也无法享受一半城市人口的生活和消费水平,限制了城市化与扩大内需的潜力。据测算,如果在20年内让1.2亿农民工在城市安居,城市每年需要新建保障性住房650万套,将会对钢铁、水泥、建材、家具、家电等57个相关行业产生重要的拉动作用,同时还将为进城农民新创造2000万个就业机会。未来510年,如果改变城乡二元制度安排,在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则城市化率将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达到60%65%,比在现有城乡格局下推进城市化至少要快5个百分点。

2. 以城乡一体化创造高质量的城市化

打破城乡二元制度安排,能够明显地提高城市化质量。一是为城市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多高素质的劳动力。未来510年中国“数量型”的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趋势不可避免,预示着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一是如果能够打破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投资,把4.9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7.3年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5年,提高农民工受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比重,就能够释放出巨大的“质量型”人口红利。二是可以防止土地资源低水平的城市化。尽快实现城乡土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防止土地资源的低水平开发和使用,为未来持续发展留足、留好土地资源。三是可以进一步释放完全城市化的需求潜力。尽快通过城乡对接的制度安排,改变农民工“半城市化”的体制,巩固现有的城市化的水平。

3. 以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平和可持续的城市化

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是促进广大农民的自身发展和公平发展,其实质在于承认和保障农村居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城市化是从效率的角度考虑,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城乡一体化更多的是从公平与可持续的角度考虑,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成为效率的约束条件。让广大农民公平分享发展成果,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一方面,让农民获得进入城市就业、入户和安居的公平机会,可以创造更大需求;另一方面,把广大农民的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到城市居民的水平,可以大大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工业化时代,中国以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促进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结果。在城市化时代,不能再以牺牲农村来加快城市发展,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形成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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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定价:49.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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