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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时间: 2010-05-10    已有人阅读过

进入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其他领域改革的重要因素。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短期内,这有利于扩大投资、刺激消费。从中长期看,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更重要的在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同时,把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作为重点,发挥财政在投资中的引导作用。同时,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发挥地方政府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中的作用。

1. 加大财政收支结构调整性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在引导投资中的作用

当前推进结构性减税,扩大投资与消费,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1)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结构性减税的重点将是落实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转型不仅可以拉动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解决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理顺税制关系。200811月,中央政府已经决定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当前的重点是尽快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落实相关政策。

2)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制调整。在统一企业所得税后,中小企业在税率上没有大多的调整空间,但可以在出口退税政策、企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等方面作进一步调整。

3)发挥财政支出作用,引导创业投资。当前不少地方都成立了创业投资基金,财政投入初创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创业。从扩大社会投资的角度出发,财政应加大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入,整合地方性投资基金,形成网络化运行格局,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财政创业扶持体系。

4)利用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高新技术扩大投资。第一,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产品档次。对社会资金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在一定标准以上的,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作为奖励。第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对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可以给予每只新产品相关的财政奖励,并且对产品开发和生产给予直接的财政补助。第三,鼓励企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对已授权并投入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成果,按该成果一年内的销售额的百分比给予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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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定价:38.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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