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

第一节 促进教育公平:2007年教育体制改革的主题

  时间: 2010-05-19    已有人阅读过

 2007年,教育改革以公平为基调,在办学、管理、财政体制等多方面有新的进展。

● 改善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办学体制改革的推进,正在改变过去由政府包揽的办学体制,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

● 未来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多方参与办学制度。 

19782007年,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教育领域,集中表现为中央政府集中管理逐步走向中央和地方权责统分结合管理,改变了过于集权、统得过死的局面,教育体制转轨基本完成。然而,在这场历时已30年的改革过程中,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领域改革也引发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使得公平砝码的偏重呼声日益强烈;同样地,教育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不公平现象,包括入学机会不公平,城乡教育差距过大,高等教育个人成本分担比例增速较快,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逐渐成为最近几年对教育改革反思的主要焦点。 

2007年的教育改革基调是强调公平,在此基础上深化各级教育改革。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继续探索公办和民办等多种办学形式,满足教育差异需求;进行现代大学制度和政府治理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主要经历了两次大的改革。第一次是从1986年到2001年,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调动了县、乡政府和广大农民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然而,由于教育投入重心偏低,缺乏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二次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次改革从2001年起,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把义务教育投入重心由乡镇上移至县一级政府。改革过程中,由于各地经济状况差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不透明,出现“乱收费”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国务院批准颁布《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然而,“一费制”并没有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城乡教育费用负担比例与居民收入比例差距较大,有研究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五倍,而全国各省市“一费制”制定标准中,城乡教育收费标准差距最大的也只有两倍,例如,北京市小学生杂费标准城市80元,农村40元;吉林省城市105元,农村80元,实际上吉林省农民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北京市。

农村义务教育出现的这些困境,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变化不能延续主要依靠农民负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是在国家财政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结构变化、县以下政府无力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农村教育投资体制未作相应的制度调整造成的。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0年之后,国家先后实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工程”“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程”等政策,逐步实现农村教育农民办向政府办转变。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惠及15亿农村学生。20051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制定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彻底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问题。从2007年至2009年,全国财政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的经费,将累计新增约4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约350亿元,地方财政约120亿元。这些政策和制度的相继出台,预示我国将逐步实现真正、全面的免费义务教育。

总的来说,最近几年的义务教育改革,其目标是通过改善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除了上述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的相应配套投入外,各地区都依据当地特点进行教育均衡化的改革。一方面,通过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改善办学条件,优化配置资源,如安徽铜陵。另一方面,通过县级保障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对口帮扶、教师培训等加强教育师资,如“杭州模式”,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从而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此外,通过区域内城乡一体化,以城带乡推进城市和农村教育的协调发展。以成都为例,成都人口约1100万,属于特大型城市,其中农村人口占600多万,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结构,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差距大约3倍左右,因此教育改革首先突破的是二元化结构,统筹城乡发展。

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中,一个令人堪忧的问题是个人教育成本分担比例增速过快,导致入学机会的阶层差距呈现扩大趋势。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足3%,远低于世界4%的平均水平,为弥补高校财政支出不足,19996月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方针。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长48%,同时学费上调,年生均学费比上年增长403%,为2769元,约占当年高校生均经费的234%,学费占当年全国公立普通高等教育经费的13%。随后几年,高校扩招速度渐缓,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长约8%左右,2008年这一比例约为5%;同时,学费占普通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呈放大趋势,2005年中西部地区多数高等学校一半左右的办学经费来源于学生的学费(含择校费),政府的财政性投入仅占全部办学经费的40%45%。

伴随高等教育个人成本分担制度的实施,在部分弥补了高校财政支出的同时,也带来教育公平上的新问题。2006年,我国普通高校学生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已近30%,人数在300万左右,特困生比例为10%~15%,人数在120万至180万左右。20071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学生学费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家财政投入的增长速度,也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增长速度。大学学费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上涨了约25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实际增长23倍,大学学费的涨幅是居民收入增幅的10倍。”在学费增长的同时,另一项调查显示,自从高等教育扩招后,重点高校的农村学生比例明显下降,优势阶层的子女更多集中在热门专业,低阶层家庭子女的高考录取分数普遍高于优势阶层的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阶层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

解决这一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如何完善我国的学生资助制度,补偿低收入群体的学费支出,保障入学公平。20075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形成“贷、奖、助、勤、补、减() ”等多种形式构成的混合资助体系。

一方面,加强学生资助的政府投入,并明确中央政府的主要投入责任。20079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宣布2007154亿元助学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资助新政策中的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2000元,能资助约340万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面是3%,每年将有51万学生受益。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担比例上,按照学生生源地差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 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 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 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另一方面,学生资助受益面惠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发展中职教育,缓解中等职业技能人才供求失衡的矛盾。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中国就业议程》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劳动力还将不断增加,到2013年劳动年龄人口可能达到10亿人左右。尽管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不断增加,但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却十分突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严重不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4月对全国40个城市技能型人才状况进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部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4%,而企业需求的比例在14%以上。因此,扶植并发展中职教育迫在眉睫。针对中职学校中贫困生居多的状况,采取普遍惠及的学生资助政策,2007年秋季起,全国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的学生也能获得不同形式的国家资助,民办高校( 含独立学院)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而为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提供一定的财政保障。 

三、继续探索多种办学形式

办学体制改革的推进,正在改变过去由政府包揽的办学体制,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20044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从法律上保障了社会力量办学的主体地位,第二条指出,“国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条例》还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民办学校的设立、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扶持与奖励、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针对多数民办学校出资人未将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的现状,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落实民办高校督导制度,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确保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察和财务状况的监管,督促民办高等学校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为了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尤其是满足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各地相继进行临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多样化的探索性试验,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体制的改革在发展民办教育的同时,实行公办学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转制、联合办学、教育股份制三种。公办学校转制是由政府和学校经营者双方签订合约。政府拥有所有权,提供办学基础设施和某一规定年度内的办学经费、师资,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可以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主选择教师,在规定年限后自筹经费,自负盈亏。这种类型的民办学校可分为三种:第一、公办学校转制并由社会团体承办,如宁波市东方中学和宁波市联丰中学。第二、新建的公办学校按民办机制运作,如上海的世界外国语学校和西南位育中学,这两所学校都是地处新建居民小区的配套学校,徐汇区教育局在满足小区义务教育入学需要的前提下,对这两所新办学校实施“国有民办”办学体制,即在开办当年就以民办学校的管理办法运行,同时明确政府负责对学校进行基础设施配置,提供三年的基本办学经费,三年后学校自立,但学校的国有性质不变。第三、办学条件较差的“薄弱学校”通过转制获得新的发展。如1995年上海普陀区兰田中学的转制,此校是原普陀区最差的学校之一,原名勤俭中学。政府以委托承办的形式对学校进行转制,学校参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运行,享受民办学校的政策。

联合办学涉及委托——代理的服务提供模式,双方通常为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改组基础薄弱校,使其成为重点校的分校或一部分。这种模式选择的服务是通过重组师资队伍、加强师资队伍、配备骨干教师或加强管理等服务提高学校输出质量。

教育股份制由校方和社会力量共同筹集资源,校方提供校舍和部分师资及管理队伍,社会力量一方提供资金和设备,外聘部分教师;双方组建董事会;联合校仍称国办校名,但账目单列,对学生实行收费入学,如浙江省台州市书生中学。

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这些试验,大部分采取混合所有制的办学形式,利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两种资源、两种优势,在短期内得到较快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和差异教育的需求。但是,这些办学形式的学校产权关系不清晰;占有两种资源的好处,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公平竞争;收费不容易规范,影响教育公平等等。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停止公办学校转制性改革试验,已经进行改革的学校按照“或进或退”的原则进行清理,即或者进为纯民办学校,或者退为纯公办学校。20062007年全国大部分改制试验的公办学校选择了终止试验,恢复为原来的公办学校。

高等教育阶段,办学形式的多样化除公办高等院校外,还包括民办高校和高校独立学院两种形式。高校独立学院是由公办高校与民间社会力量共同举办的、按民办教育机制运作的特殊办学形式,是“由社会资金独立举办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普通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它利用公办高校的无形资产、部分人力资源及教学管理等优势,利用民间社会力量资金和物质资源的优势,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满足了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

四、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

改革30年来,中国政府职能也经历了一系列转变。从1979年到1991年,通过“放权让利”,政府让出部分领域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1992年后,开始逐步采取直接和间接方式加强宏观调控,制定标准,规范市场秩序,民主和公正逐渐成为政府调控的主要目标。

教育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政府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提供并生产教育服务:提供与生产功能合二为一,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行政机构的生产部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的教育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政府提供但不一定生产教育服务:学校内部涌现新的参与式组织;教师采取聘任制;加大转移支付手段的使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务管理。

以上海浦东为例。浦东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教育事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政府管理格局面临“小政府管理宽领域”的压力和挑战。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浦东GDP60亿元上升到2100亿元,增长了33倍;而浦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社会发展局,其管理范围包括教育、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四大领域,机关公务员数量只相当于其他区县的15个教育局人数。行政管理团队之小巧,管理范围之广阔,管理数量之庞大,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新挑战。2005年,国务院批准浦东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试验区,其中公共服务部门改革被列为重要内容。浦东积极探索“管办评”联动机制,通过政府管理,学校办学和对学校评价权的分离,政府承担政策制定、法规执行、发展计划的制定、监督保障等方面,学校办学,社会评价,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这种管办评分离的模式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较大程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管理的积极性,政府的职责是制定法律法规等标准,通过委托专业化的管理和评估,达到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协调制衡,实现较高的办学效益和效率。

来源: 中国改革论坛 [关闭] [收藏] [打印]

分享到:
联系方式(欢迎推荐图书、作者、原创)
电话:0898-66189066
邮箱:info@cird.org.cn
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定价:58.00元元
© 中国改革论坛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琼ICP备10200862号 主办单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建议用IE5.5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 by Ciya Intera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