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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人的全面发展

  时间: 2010-05-23    已有人阅读过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农村公共需求的全面释放,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最低保障等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现实和迫切的期盼。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趋势和广大百姓的基本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点所在。在这样一个现实背景下,启动“新农村新家庭——大香格里拉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是新形势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现实途径,对于统筹人口发展将产生广泛的、重要的影响。

在我国的现实背景下,如何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我认为,需要探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如何充分估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重大作用?第二,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何在?第三,如何从实际出发,加快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一、公共需求变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昨天,与几位专家到离香格里拉市区只有28公里的小中甸镇联合村的一个村民小组做实地调研。这个自然村有33户人家170人。从了解的情况看,这个村在人的基本发展方面的问题很突出:第一,受教育的情况。农户非常感谢国家实行“普九”的政策,但实际情况是,目前还有45户人家的孩子没有上小学,原因是他们交不起由个人承担的每学期200元的伙食费。33户人家中,小孩上初中的只有60%左右,因为一个小孩在县城念初中每周需要大约50元的基本生活费。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个村没有一个大学生,只有一个中专生。我问几个15岁左右的女孩,她们只念了小学24年级。另外,有几位2530岁左右的妇女都没有上过学。第二,人口健康状况。到目前为止,这个村的妇女分娩全都在家里,没有一个在医院的,而且接生的都是自己的亲属。村民全部参加了合作医疗,但由于目前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的限制,得了大病还是没办法解决。比如我了解到,一个退役军人2006年因肾病花了1万元,报销了4500元,余下的看病钱是多方借来的。这里的村民告诉我,村里的贫困户都是因病致贫的。第三,基础设施情况。村民告诉我,村里的两口水井、33根电线杆和约2公里的公路,都是靠村民集资建起来的。从这个村的情况看,我们应该为村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当说基本不到位。由此,我们在讨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时应当做些什么思考呢?

1.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解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的重大举措

20068月到西北三省调研的情况看,西北地区70%左右的贫困人口都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造成的。以我走访的这个村为例,教育的缺失是村民们长期贫困的重要根源,而公共医疗的基本不到位,是村民们现实贫困的主要原因。由此看来,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因此,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这些地区缩小与城镇的差距,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有重大的作用。

2.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

从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大部分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都与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直接相关。为此,尽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基础性工程。

3.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有效抑制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条件

我这次去的这个自然村,在1997年以前基本是靠伐木为生。近些年,伐木受到了极为严格的限制,尽管如此,有的村民为了生存需要,还敢冒着风险偷伐。这说明,在现实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生存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要有效保护生态、保护森林极其困难。

从以上几方面的情况看,在现实社会矛盾逐步突出并不断变化的大趋势下,应当充分估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如果基本公共服务长期不到位,不仅人的发展会受到极大限制,并且新农村建设、新家庭建设的目标也是难以实现的。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改革发展新阶段

正确解决与中央地方关系的关键和重点1.我国现行的“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面临挑战,难以为继

1)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地方经济总量的增长。在这个背景下,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这样一种体制,使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之间始终存在难以克服的矛盾。这是近几年宏观调控中凸显的一个大问题。

2)中央政府集中了全国财政收入的大头,但转移给地方政府的收入中,具有均衡性作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量、规模过小。即使在实施了转移支付后,2006年西部地区的人均财力也只相当于东部地区的48.3%。并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税后返还的比例越大。

3)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中的分工不明确、不规范,由此难以形成严格的公共服务问责制。经济总量增长是硬指标,基本公共服务是软指标,由此弱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严重不到位或缺位。

20068月,我在西北三个省进行调研后,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从西部来说,这样一种现行的中央地方关系还能维持多久?当时,我提出一个建议,即在基本解决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后,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转变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20069月,我到西欧考察,了解到在欧洲80%左右的转移支付都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我国目前的关键问题是,转移支付中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例太小。根据中改院2006年中国改革调查问卷反馈的数据显示,超过90%的专家都赞同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转变。这个问题,对下一步的西部大开发尤为重要。

2. 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

1)加快改革和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最具有均衡地方财力作用的转移支付形式。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其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例在50%左右。2005年,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比重按宽口径计算(将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计入全部转移支付)只有9.8%,按窄口径计算(不将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计入全部转移支付)占15.3%。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低不仅削弱了中央政府均衡地方财力的作用,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地区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自主性。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出发,应当分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使其成为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

规范与清理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由中央各部委按照“条条”管理转移到下级政府,带有指定用途,地方政府无权挪作他用。2005年,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按上述宽口径计算占30.73%,按上述窄口径计算占48.07%,是我国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而分散,在管理上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地方政府“驻京办”“跑部钱进”的现象都与此直接相关。从目前的情况看,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应当与中央部门的改革统筹规划。按照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要求,应当逐步减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强化政策规划、指导和监督职能,将各部委缩减下来的资金直接由中央财政转移给地方政府。这样,可以使一些不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转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此同时,对中央部委必须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应使其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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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主编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02月
定价: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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